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教学管理 -> 正文

数学系教师批改作业质量标准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9-24

根据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任课教师每次课都应为学生留有一定量的作业,使学生能够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对所学知识进行复习、巩固、提高。作业完成的好坏是学生学习情况的反映,批改作业是教师了解教学效果、教学目标是否实现的重要途径。留作业并及时进行批改对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一、作业布置标准

(1) 每门课的每位任课教师在每次课后都应留一定量的作业和复习内容,使课内外时间在1:1以上。

(2) 教师可根据授课内容,自主选取作业量和作业内容。如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可布置一些大作业或课程论文。

(3) 作业重在使学生对所学内容进行巩固和理解以及对所学过的知识进行综合运用。

(4) 作业不要留得过多,要少而精,要侧重基础题、典型题以及综合题。

二、作业批改的质量标准

(1) 任课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或课程论文。

(2) 作业应每周批改一次。

(3)教师每次批改作业要标注批改日期。

(4)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或抄袭作业者给予批评,退给学生重做。

(5)教师要认真作好批改记录,作业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