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教育教学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试卷毕业设计(论文)专项评估的方案

    来源: 日期:2023-09-12 阅读:

    一、评估范围及评估内容

    评估范围: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课程(理论课和实践课)、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评估内容:试卷以及相应课程的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讲稿、教师手册等相关教学文件,实验实习相关材料,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等。

    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课程大纲执行情况:授课计划、教案、讲稿、教师手册、课程考核等是否“一脉相承”,是否有效支撑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达成;

    2.课程考核组织管理的相关文件:试题质量、试卷评阅、成绩评定、试卷管理、过程考核相关材料等;

    3.实践课程的开展情况;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情况;

    5.课程思政开展情况等。

    评估依据:

    1.黑龙江工程学院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有关规定

    2.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3.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试卷管理规定

    二、评估安排

    要求各系自评要做到课程全覆盖,详见附件3。

    第一阶段:各系自评(9月12日—9月22日)

    由各系自行组织安排,系评估小组自查,自查完毕,对照评估内容形成本系检查自评报告。25日报院办田泽后,统一放到土木楼418资料室,提供交接资料清单(附件2)。

    第二阶段:学院检查(9月25日—9月27日)

    学院组织评审小组成员现场评估,审查完成后给出整改建议,形成评估报告。

    三、工作要求

    1、各系高度重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试卷专项检查评估的工作任务。

    2、检查评估组成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客观公正地给予评价,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评估的工作任务。

     

     

    附件1: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试卷、毕业设计(论文)专项评估的通知

    附件2:教学资料存档清单

    附件3:教学任务清单

    附件4:毕业设计、期末考试清单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