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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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职责

    发布日期:2021-04-19 浏览次数:

    学生工作部(处)是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日制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管理工作、就业工作、学籍管理工作、学生资助工作、国防教育与征兵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等。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二、定期调查、研究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新内容、新途径、新方法。

    三、组织实施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包括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毕业教育、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的评定及管理、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帮困助学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违纪学生的处理、学籍管理。

    四、组织开展就业宣传、就业市场调查与研究工作,收集、整理并及时发布需求信息,负责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校园招聘活动的组织与接待、毕业生派遣及就业信息统计、审核等工作。

    五、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开展辅导员培训、考核、评比、表彰。

    六、负责指导学生校园文化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寝室文化建设;依据有关规定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七、负责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工网络平台的建设与维护工作,易班网络平台建设。

    八、指导各学院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及学生大型活动的组织。

    九、组织学生军事训练,负责军事理论课教学,开展学生国防教育。

    十、负责征兵咨询工作,协助市、区武装部做好学生应征入伍等工作,负责每年度复、退、转军人的登记、管理等方面的各项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指导和咨询服务。

    十二、开展少数民族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大学生发展服务中心日常管理。

     

    部门职责分工:

     

    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武装部部长负责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全面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负责学生就业工作、日常管理、学籍管理、国防教育与征兵等相关工作。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相关工作。

     

    学生管理科:

    1.负责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负责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管理文件制定和修订工作;

    3.负责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奖学金评审工作;

    4.负责学生违纪处理及处分解除工作;

    5.负责新生入学及毕业生离校教育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证及乘车优惠卡办理工作;

    7.负责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参与学生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

    8.负责部门办公室相关工作;

    9.负责与厅思政处、学生处日常工作联系;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思想教育科:

    1.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总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组织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核心的主旋律教育,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调查、分析和研究学生的思想特点和思想动态,积极疏导学生的思想行为;

    4.负责学生先进典型的培育、挖掘、塑造和宣传教育工作;

    5.组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研究和校内外宣传,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法和新途径;

    6.负责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工网络平台的建设与维护工作,易班网络平台建设;

    7.负责与厅思政处日常工作联系;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籍科: 

    1.负责新生学籍注册、数据报送;

    2.负责在校生学籍学年注册;

    3.负责日常学籍变动及学籍档案管理;

    4.负责本科毕业生信息采集、学历注册等;

    5.负责出具在校生的学籍证明、历届本科生的学历证明;

    6.负责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

    7.与学籍管理系统相配套,建立学生综合信息管理库;

    8.负责与厅学生处学籍业务联系;

    9.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研究、分析、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审查与认定、档案建立和管理;

    3.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发放;

    4.勤工助学岗位管理与薪酬发放;

    5.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办理及贷后管理;

    6.“绿色通道”及缓交学费办理;

    7.临时困难补助发放;

    8.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办理;

    9.开展励志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

    10.开展资助育人活动;

    11.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报送报表。

     

    就业指导科:

    1.紧密结合专业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2.实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普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理念;

    3.负责就业指导课的组织与监督管理;

    4.负责就业指导教材的选择及就业指导课程计划的制定;

    5.结合学校特点,编制毕业生就业指南等指导材料;

    6.建立就业咨询室,通过个体与群体咨询、网上咨询等对毕业生进行就业咨询指导工作;

    7.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各级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指导学院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思想教育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就业市场开发科:

    1.负责毕业生需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

    2.负责联系用人单位及就业市场的调研与开拓;

    3.负责就业基地的建设工作;

    4.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会,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人才市场的招聘活动;

    5.负责毕业生资源信息手册等宣传材料的编印、寄发工作;

    6.负责毕业生的跟踪调查、掌握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意见反馈;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就业信息管理科:

    1.应届毕业生毕业派遣及报到证派发;

    2.应届毕业生线上、线下签约信息审核;

    3.应届毕业生解约及就业协议更换;

    4.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遗失公示及补办;

    5.就业数据统计分析及上报公示;

    6.就业政策相关问题解答及培训;

    7.省、部级就业平台数据维护、对接;

    8.往届生就业改签及就业协议发放;

    9.往届生报到证遗失补办。

     

    武装部办公室:

    1.负责制定学生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计划;  

    2.组织协调新生军训(军事理论课)工作;

    3.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宣传、动员、报名及有关入伍管理服务工作;    

    4.做好退役复学大学生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应急突击连组织建设,国旗护卫队训练及升旗仪式,民兵分队的组织和建设;

    6.负责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监督检查

    7.负责寝室文化建设日常事务;

    8.负责学生早晚自习等检查;

    9.负责学生自律委员会管理;

    10.负责办理学生请销假、走读;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1.建设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体系,为全校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系列课程;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创新教育方式加强普及宣传;

    3.开展多种形式心理咨询服务,完善心理咨询工作机制;

    4.组织指导心理普查和危机排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5.组织专兼职心理教师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理论和技术的培训、科学研究及社会心理服务,提高教育与咨询服务水平;

    6.为各院系和部门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工作提供专业指导。

     

    少数民族辅导员:

    1.负责少数民族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教育和引导;

    2.负责少数民族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工作;

    3.负责少数民族帮困助学工作;

    4.负责少数民族教育和学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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