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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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开征集推普宣传素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2 浏览次数:

    各院系:

    2012年9月14日至9月20日是第1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做好推普周宣传工作,全国推普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一次推普周宣传素材(包括宣传海报、公益视频广告、推广宣传口号)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素材主题

    宣传素材创作以第15届推普周宣传主题“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题。

    二、宣传素材类别及要求

    此次拟征集的宣传素材有三类:

    一是宣传海报:要求JPG电子图片格式,不小于5兆;

    二是公益视频广告:要求视频短片或电脑动画(FLASH),时长为

    30-60秒;

    三是推广宣传口号:要求20字以内,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朗

    朗上口、雅俗共赏。

    三、参与方式

    1.参与人员既可参与其中一个宣传素材类别的投稿,也可以参与两个类别,或三个类别都参与,每个类别都可以投多件作品。

    2.本次活动不接受纸质形式投稿,所以投稿均需以规定的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征集活动的官方网站,网址http://edu.qq.com/tuipu

    3.所有参与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负有知识产权的相关全部责任。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拥有参与投稿作品的宣传使用权,可根据情况在本届推普周和今后推普活动中作为宣传素材使用。对于被采用的作品,将给予奖励。

    四、活动时间

    1.本次活动征集时间为2012年6月15日至7月31日。

    2.评选时间为:2012年8月。

    五、奖项设置

    1.宣传海报:

    一等奖3个: 每个奖金2000元;

    二等奖5个: 每个奖金1000元;

    三等奖10个:每个奖金5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2.公益视频广告:

    一等奖3个: 每个奖金10000元;

    二等奖5个: 每个奖金2000元;

    三等奖10个:每个奖金1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3.宣传口号:

    一等奖3个:每个奖金1000元;

    二等奖5个:每个奖金500元;

    三等奖10个:每个奖金2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1.每个获奖作品的作者均获得由全国推普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代章)颁发的获奖证书一份。

    2.优秀作品将推荐相关报刊发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洪素;联系电话:88028301

    咨询邮箱: Putonghua@vip.qq.com

    学生工作部

    二0一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