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8-13 浏览次数:
各院系:
请于8月20日前将办理生源地贷款学生的受理证明收齐,同时填写《2012-2013学年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院系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协同)与受理证明一同报送至学生工作处1035室。联系人:尹思琪。
学生工作处
二0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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