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2年宝钢优秀学生奖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语书面语言表达能力。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1.9月5日16:00时前,各院系将本单位推选的学生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A4纸打印)上报学生工作处。
1.请各院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过期不报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