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4-19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我校《黑龙江工程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稿)》文件精神,为保障我校勤工助学同学补助费及时发放,请各使用勤工助学的部门按时报送勤工助学补助和考勤。
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每月5日前报送本月勤工助学补助和考勤表。
2、准确核实使用勤工助学学生的信息,如:姓名、院系、班级、账号等信息。
3、如使用勤工助学部门本月增资增人,请提前提出计划和说明。
注:每月勤工助学补助发放通知、每月未发放勤工助学补助同学名单见思想政治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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