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11-02 浏览次数:
根据《黑龙江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2010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及老生调档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校2010-201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院系认定工作已结束。如同学对各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异议,请于11月2日至11月4日反映至学生工作处。
学工处办公地点:教学办公楼1035室
联系电话: 内线 7708
外线 88627708
联系人:胡老师
学生工作处
2010年11月2日
上一条:我校启动在校学生人口普查工作
下一条:学校启动2010年在校生征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