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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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学生填写“个人委托收款授权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0-19 浏览次数:

    各系(部)、职业技术学院:

    为了做好学杂费收取工作,学院已于近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太平支行签订了《代收业务协议书》,根据协议有关条款,学生本人要签署《个人委托收款授权书》。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各系(部)、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要以班级为单位以班会形式集中组织学生填写授权书。届时建行工作人员要到各班级督察。

    2.填写项目:“序号”和“存款人姓名”可由班长统一填写;“客户识别号”为学生身份证号,“存款人账号”为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行卡号,由学生本人填写;“存款人签字”由学生本人签字。填写项目用黑炭素笔填写。系别、班级由辅导员填写。辅导员审核后签字(不能用印章)。

    3.2009级本、专科新生每人需上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按班级和填表顺序整理好。

    4.各系(部)、职业技术学院要在10月22日前完成此项工作。23日上午交学生工作部尚庆为处。

    5.没有身份证的暂由学号代替,没有银行卡的账号暂不填写,待办理完银行卡后由银行填写。

    学生工作部

    200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