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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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学生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2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黑教思函〔2016〕94号)的文件精神,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拒绝不良网络借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风险提示

    随着网络借贷的快速发展,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各院系要结合全国及身边的案例,教育学生充分认识到:网络贷款行为可能造成学生不安心读书,出现违约可能造成学生和学生家长债务负担的后果,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对加强学生风险提示。

    二、引导学生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三爱”“三节”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勤俭节约、自立自强方面的先进典型,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关心关注学生消费心理,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合理支持、适当控制学生的消费支出。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助学,通知诚实合法劳动创造财富,培养节俭自立意识。

    三、加强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

    积极开展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帮助学生了解金融行业发展前沿动态,掌握逾期滞纳金、违约金、单利与复利等基本金融常识。切实增强学生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向学生宣传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典型案例,强化学生对网络借贷风险的理解和认识,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