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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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2016学年寒假学生安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5-12-23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5—2016学年寒假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月28日止,全体学生于2月27-28日报到,2月29日正式上课。假期结束后应按时返校,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返校者,应提前请假。

    为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维护校园秩序,特制订本方案,请各院系做好落实工作。

    1.做好学生放假去向情况统计,对因特殊原因需要晚走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学生处,各院系要履行审批手续方可到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住,同时要安排相应辅导员加强管理。舍务管理中心将于1月4日合并寝室,实行集中住宿,集中管理。

    2.做好回家同学的安全教育工作,请同学们尽早安排,提前购票,注意回家途中的交通安全,不要搭乘无牌无证的车辆,不私自包车返乡。

    3.寝室最后离校的同学务必关好门窗,切断总电源。电脑等贵重物品不要在寝室存放,日用物品打包装好后置于床上或柜子上,以防暖气跑水等意外情况发生造成损失。各院系要逐一检查寝室,安全检查合格后封寝。

    4.对暂时住校晚走的学生要加强防偷防盗和个人安全教育。严防火灾、盗窃、传销、非法传教、聚众闹事等各类事故发生。进入冬季,是盗窃、抢劫等侵财案件高发时期,为防止此类案件发生,请同学们天黑时要结伴而行,放假后校园人少,女同学应避免一个人单独行走,要按时归寝,不到偏僻处逗留,发现可疑情况和可疑人员,要及时报警。

    5.暂时集中住宿的同学要严格遵守寝室安全管理规定,严禁使用“热得快”、热水壶、电热毯、暖手宝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室内明火;严禁将烟花、爆竹、火柴、气体打火机等易燃、易爆品带入学校。请同学们自觉遵守,互相监督。

    6.寒假期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尤其是毕业班学生的要注意求职安全,提高防范落入传销等陷阱的辨别能力,防止被虚假招聘信息、广告误导而造成身心伤害和财产损失;

    7.假期所有学工人员,要时刻掌握学生的动态,保持手机和信息渠道的畅通,做好值班值宿工作。

    学生工作部

    2015年12月23日

    附:值班表

    总值班:赵晨光

    日期

    值班(白天)

    值班(晚上)

    全天值班

    1月1日

    周 辉、丁 丽

    李 阔

    1月4日

    苏昊鹏

    1月2日

    姜俊丹、康周妹

    吴青松

    1月5日

    丁 胜

    1月3日

    孙 芳、佟 健

    王 辉

    1月6日

    苏兴华

    1月7日

    邹家权

    1月7日后根据暂时住宿的学生情况确定值班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