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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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工程学院第三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参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3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按照《黑龙江工程学院关于举办第三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要求,现将第三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竞赛形式

    1、笔试

    2、现场考核

    二、笔试时间、地点、参赛人员、比赛内容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5月15日上午9点 地点:教学综合楼B301教室

    2、笔试参赛人员

    各院系全体学生工作人员

    3、笔试内容

    (1) 基础知识测试

    基本知识测试由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三部分组成。满分100分。

    (2) 微博写作

    根据所给题目,编写140字以内的工作微博。满分100分。

    (3) 案例分析

    根据给定的两份材料,选择其中的一份材料进行分析阐述。满分100分。笔试部分相关要求: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三、现场考核时间、地点、参赛人员、比赛内容

    1、现场考核比赛抽签、比赛模拟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待定 教学综合楼819会议室

    2、现场考核部分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待定 教学综合楼819会议室

    3、现场考核参赛人员

    各院系除副书记以外所有学生工作人员

    4、现场考核比赛内容:

    (1)带班情况部分:根据辅导员带班情况,由主持人将选定好带班情况的8个问题对参赛人进行提问。

    成绩计算:每答对一项计5分,答错不扣分,每题5分,共计40分。

    (2)学生信息辨识部分

    参赛选手将对选定好的6名学生进行信息辨识,参赛选手需对学生的十项基本信息进行作答。每名参赛选手的比赛时间为10分钟,在剩余一分钟时,由工作人员提示。

    成绩计算:根据选手答对学生信息的数量计算成绩,每答对一项计一分,答错不扣分,每名学生的全部信息10项为一组,每组满分为十分,共计60分。

    (3)现场考核部分成绩计算:现场考核部分满分100分=带班情况40分+学生信息辨识60分。

    四、技能竞赛总成绩计算:总分100分,选手得分=基础知识测试得分×0.4+微博写作得分×0.1+案例分析得分×0.2+现场考核得分×0.3。

    五、比赛组织

    由学工部(处)、组织,竞赛成绩在学校范围内通报。

    学工部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