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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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工程学院关于选拔贫困学生担任雪场导滑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4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解决在哈高校贫困学生的生活困难实际,增强贫困学生社会实践经历,省教育厅与省体育局联合组织200名在哈高校贫困学生,寒假期间到省体育局亚布力滑雪场(尚志市亚布力镇)和吉华滑雪场(哈尔滨市宾西国家森林公园)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院、系组织学生进行政审报学工部。学工部、体育部组织校内初选后,统一组织报送省教育厅。

    报名后,由省体育局(雪场)组织学生进行雪上实践考核与培训,成绩合格者发放滑雪视导员证书,可担任滑雪视导员(导滑员)工作。未取得滑雪视导员证书的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及雪场实际情况,担任其他工作。录用结果由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所有聘用学生工作结束后,按个人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量发放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以各滑雪场合同为准)。

    选拔、培训与聘用期间安全管理由学校和滑雪场共同负责。

    二、校内初选要求

    (一)优先考虑对象:大学一、二年级,外语口语能力突出的贫困学生。

    (二)身体要求:年龄19岁—30岁之间,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心脏病、眩晕症病史)。

    (三)工作要求:吃苦耐劳,听从指挥,遵守滑雪场各项规章制度。

    三、校内初选测试项目

    校内初选由学工部、体育部组织。测试时,学生需着运动装、运动鞋,避免运动受伤。

    • 表达能力测试

    个人自我介绍:30秒/人。

    (二)身体素质测试

    1.体能测试:50米速跑、立定跳远、摆跳。

    2.平衡协调能力测试:俯卧撑、跳绳。

    四、有关事宜

    (一)时间及地点

    1.校内初选:11月上旬开始,由学工部另行确定具体时间。

    2.雪上实践考核与培训:11月下旬开始,以学校为单位利用双

    体日在黑龙江省体育局亚布力滑雪场和吉华滑雪场进行免费培训。往返差旅费和伙食费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工作:寒假期间(2014年1月上旬至2月末)工作,原则上

    各双休日、节假日(含春节)不休息。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二)资格证书

    经雪上实践考核与培训成绩合格的学生,可参加黑龙江省体育社会指导员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滑雪社会指导员资格证书》(获得该证书后可在全国各雪场从事滑雪教练员工作),签订聘用合同后上岗。

    培训教材和《滑雪社会指导员资格证书》考试鉴定费用:345元/人,费用自理。

    (三)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险由各滑雪场负责购买,150元/人(费用在工作结束后由学员劳动报酬中扣除)。

    (四)食宿安排

    1.亚布力滑雪场:培训和工作期间学员免费入住职工宿舍,在职工食堂自费用餐,用餐标准与职工相同,10元/天(费用在工作结束后由学员劳动报酬中扣除)。设公共浴室,每天17时后开放,5元/次,费用自理。

    2.吉华滑雪场:培训和工作期间学员免费入住职工宿舍,在职工食堂免费用餐,用餐标准与职工相同。设公共浴室,每周免费开放一天。

    (五)滑雪装备

    各滑雪场向学生提供滑雪用具一套(雪鞋一双、雪板一副),学员需向各雪场支付雪具使用费用200元/人(费用在工作结束后由学员劳动报酬中扣除)。

    (六)报名

    各院系报名人数不多于本院系贫困生人数的3%。 11月7日之前,以院系为单位组织向学工部报名,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报名表一并报送。

    报名联系人:魏洪素;联系电话:88028301。

    (七)有关要求

    各院系要认真组织报名工作,切实选拔政治合格、身体健康的贫困学生报名。要做好培训和工作期间的生活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附件:/UploadFiles/201311/201311041006066838.doc

    学工部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