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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2013年学工系统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7 浏览次数:

    各相关部门、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广大教师的高尚品德和无私奉献精神,结合国家和省委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张丽莉同志先进事迹的系列活动,根据《关于评选2013年全省高校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黑教师[2013]30号)和《关于评选2013年黑龙江工程学院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黑工程院教[2013]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学工系统中开展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顺利开展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学校成立学工系统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荐、评选工作。

    学工系统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组 长:杨弘宇

    副组长:德国明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于喜春 巴 勇 王 华 王 莉 王大春 王宇鹏 卢炳繁

    刘建涛 苏亚杰 陈广宇 金延军 赵晨光 夏 巍 秦朝明

    逯云晶 黄敬卫 温亚林 韩玉敏

    学工系统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工部

    二、评选对象

    学工部、团委、各院系专职学工干部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严格遵守宪法及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依法执教,在教育管理中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在原则问题上能够明辨是非,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较强的自律意识。为人师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在师德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

    3.树立献身教育的职业理想,具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注重吸收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爱岗乐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4.坚持育人为本,深入研究教育规律和青少年的成长规律。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爱每一名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5.具有和谐人际关系,人品高尚。关心集体、尊重同事,团结协作,共同发展。廉洁从教,不以教谋私。

    四、评选程序

    各相关部门、各院系认真组织先进个人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在评选、公示先进个人的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并将学生意见(见附件3、附件4)随其它附件一同上交。

    五、呈报推荐材料时间及要求

    1. 各相关部门、各院系于4月18日15时前将推荐材料报到学工系统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需呈报的材料(文字稿和电子稿):

    (1)《黑龙江工程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

    (2)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500字左右,一式一份);

    (3)《黑龙江工程学院师德先进个人班级推荐表》(见附件2)(一班一份)和《黑龙江工程学院师德先进个人学生综合评价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

    (4)《黑龙江工程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单》(见附件4)(一式一份);

    六、有关要求

    1.评选、推荐和表彰师德先进个人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各相关部门、各院系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认真、慎重地做好此项工作。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过程,结合学习张丽莉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以评选先进促师德建设。

    2.各相关部门、各院系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坚持“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正把先进个人选拔出来。

    3.各相关部门、各院系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各相关部门、各院系只能推荐1人。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如发现本单位没有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不予推荐。

    5.学工系统师德建设领导小组依据申报材料、先进事迹材料等评选出学工系统师德先进个人5人。

    6.对师德先进个人在职务评聘工作中将给予政策倾斜。

    联系人:魏洪素 电话:88028301

    附件:1、黑龙江工程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2、黑龙江工程学院师德先进个人班级推荐表

    3、黑龙江工程学院师德先进个人学生综合评价表

    4、黑龙江工程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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