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深圳益田村一个老人跌倒后无人出手相助、不治身亡的悲剧刚过去不久,罗湖区两位少年却以他们见义勇为的善良之举,感动了千万的深圳人。12日,深圳市召开罗炜、周天成“助人为乐阳光好少年”表彰大会,分别给予两人各1万元的奖励慰问金。
见惯了诸多“路遇危难,袖手旁观”的世间怪像,默叹着人性中自私、冷漠的一面开始大行其道,心忧于助人为乐似乎成了“傻帽”的代名词……因此,当两个少年,以他们的热诚和执着,将跌倒路旁的七旬老太送医、送家,然后悄然离去,我个人觉得,这绝非一次普通的善举,更是社会风尚在“彭宇案”不良暗示、导引下日渐倾颓之际的一次关键性扶助行为。他们之于社会的意义,早超出了奖励慰问金的层面,值得大书特书、击节鼓掌,值得全民致敬!
从常人观点而论,路遇素不相识的危难之人,不贸然上前,这可以理解;毕竟,人类有着自我保护的本能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利己考虑。但当时老太患白内障,又满脸是血,情况危急,如何取舍,正考验出目击者之觉悟和道德水准的高下。俩少年拨开冷漠看客的人墙,毅然上前搀扶送医,垫付药费,又护送回家,通知家人,可谓爱心醇厚,周到细致,有着不同于成年“精明人”的清新感。这对老太是件“幸事”,也让人感慨系之。
毋庸讳言,近年来,社会在宣传正面典型和对道德风尚的积极引领上,存在着概念化、拔高化等策略上的偏颇;倒是2006年南京彭宇案的判决,对人们做好人好事的价值取向,存在着潜移默化的消极影响,“救人反要被讹上”的高风险性和惨痛教训形成了社会共识。不少媒体推波掀澜、跟风炒作,将相似案例,一股脑加以渲染,也使得扶危济困、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等价值理念日渐颓靡;正气不彰,“见危旁观”、远远躲避反而被视作理所当然。长此以往,扶老携幼、守望相助的人际关系、社会公德何以传承?
也许在两位少年看来,见到老人跌倒,搭搭手帮个忙,太过寻常,不值得媒体宣扬和政府表彰,所以他们才当场表示,要拿出其中部分奖金去资助两名贵州贫困中学生读完高中。但正如有网友指出的,平凡的搀扶动作背后,蕴含着巨大的意义;一个连老人跌倒了都不敢扶起的民族,谈何崛起?因此,从每件现实中发生的案例入手,一点一点建树,一次一次弘扬,才会逐步扭转业已倾颓的道德风尚。在全民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在市场经济日趋发展、多元价值观参差并生之际,这种“扭转”无疑意义重大。
进而言之,我们还应在体制和制度上,建立起约束性、可操作性强、赏罚分明的相应法律法规,如可规定:一旦遇到类似深圳老太这样的偶发险情,第一目击者有责任义务施以援手;交警人员须及时到场,代表政府组织救治;医院不得以“未交费”为由延误治疗,或推诿于救助者身上;对知恩不报、反咬一口者,予以严厉惩戒,等等。总之,将理应由社会机构分担的救助义务,接手过来,不再完全仰赖于单个人的见义勇为。如此,倾颓的道德风尚才会得以夯实、重建,民族文明素质才会得到日积月累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