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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毕业生离校前一次缴清国家助学贷款如何办理?

    发布日期:2011-04-19 浏览次数:

    根据助学贷款合同约定,学生在校期间所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贴息,毕业后即从毕业当年的8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因此,获贷学生在毕业当年的7月30日前成功归还所借全部贷款,只需归还贷款本金,无需个人支付利息。现将办理提前全额还贷事宜告知如下:

    1、提前与经办银行电话预约或在受理时间直接到经办银行办理;

    2、携带本人身份证、丁香卡、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3、银行当场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出具扣款单和还款凭证(一式两份);

    4、将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复印件交学院辅导员老师。

    ★哈尔滨银行学府支行咨询电话:0451-55676532或55677725,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体育街73号(中医药大学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