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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设计学院2025级本科生第一次转专业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2-26

依据《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和校发《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2025级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我院2025级本科学生第一次转专业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 长:肖禹蓁  张显悦

副组长:卢元昕  刘辉  吕枫

成 员:董静爽  范继红  刘雪  崔云飞  刘耀玉  崔炳烁石  孙福生  张杰  张媛  陈曦

二、基本原则

1.遵循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2.遵循人才培养符合社会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

3. 遵循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原则;

4. 遵循质量保证,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的原则;

5. 遵循择优调整,满足学生转专业要求的原则;

6. 遵循有利于就业的原则。

三、转专业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艺术类:

1.转专业范围

(1)符合《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规定和艺术与设计学院相关转专业基本条件的2025级在校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平均分在90分或以上)、综合表现突出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2)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校期间只允许成功转专业一次,且不得转回原专业;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按规定申请专业调整,学院优先考虑,不受专业调整名额限制。复学时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 

(4)学生需如实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准备申请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转专业资格。

2.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不得跨科类转入其他专业,也不能跨批次转专业,各专业只接收以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

(2)已经转入新专业的;

(3)正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4)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

(5)因降级等原因,第二次进入第二学期或第三学期学习的学生。

3.转专业限额

(1)各专业可申请转出人数不设限额;

(2)综合考虑我院各专业师资状况、培养能力、教学资源、实验室条件、学生就业等情况,各专业接收转专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同届学生人数的5%;

(3)各专业只接收学习成绩优秀并且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

(4)转入设计学类的同学和设计学类其他同学一起参与大类分流;

(5)如第一次转专业结束后仍有剩余名额,则在2026-2027年度第一学期进行第二次转专业;如第一次转专业名额已满,则不再进行第二次转专业。

(二)非艺术类:

1.专业限额情况

专业设置转入人数限额。接收人数限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10%,第一次转入人数没达到限额时,剩余名额可转为第二次转入人数限额。拟转入学生超过限额人数时,按成绩排名由高至低遴选。

2.转入基本要求

(1)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品学兼优,身体健康,且专业排名前10%,无补考、挂科和违纪情况;

(2)符合学校关于本科生转专业的相关规定;

(3)对拟转入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

(4)不接收二次转专业的学生;不接收正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不接收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的学生;不接收因降级等原因第二次进入第二学期或第三学期学习的学生; 

(5)拟转专业学生需如实填写及准备申请材料,严禁弄虚作假、材料不实。

 

 

 

 

 

 

                                  黑龙江工程学院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