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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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08

    黑龙江工程学院科研处

    黑工程院科[2012]07号

    关于申报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社科联《关于申报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黑社联发[2012]24号)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申报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全国影响,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纸介质出版物),包括优秀基础理论著作、优秀应用性著作和优秀科普读物等。

    社会科学译著、外文著作、教材、工具书、论文集等汇编作品、再版作品和已获得国家、省级及其他各种财政性基金或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出版项目,原则上不列入资助范围。

    二、资助类型

    资助项目分为一般资助项目和重点资助项目。一般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应用价值和对学科发展具有一定意义的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的出版;重点资助项目主要资助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以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优秀科研成果的出版。

    三、资助方式

    本专项资金只用于资助作者的出版费用。省社科联在申报的拟出版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中,组织专家遴选出精品著作给予资助。资助费用拨付给定点出版单位,不足部分由作者多方筹措解决。资助的图书封面上,应标明“黑龙江省优秀社科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

    获得资助资格的著作须根据学科选择定点出版单位出版(定点出版单位名单及指定出版方向见附件1)。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要求

    1.申请资助的著作须达到出版水平;获资助的项目应在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出版,如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90天,否则,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金。

    2.申报人须为著作的著作权人。著作权人原则上不得多于3人,著作权人若为多人,申报者须为第一著作权人,并出具其他著作权人签署的同意申报资助的意见书或委托书,著作权必须不存在任何争议;

    3.申请资助的著作内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45岁以下的青年社科工作者出版首部学术著作。

    4.每个申报者一般只能申报1个资助项目,丛书按1个资助项目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资助项目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

    2.申请资助的完整书稿打印稿(一式2份)以及相应的word电子文档;

    3.属于出版重大选题备案范围的须出具出版单位的《出版协议》;

    4.反映学术著作成果学术水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关佐证材料。

    5.申报材料一般不予退还。

    (三)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申报学校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23日,愈期不再受理。请各部门在项目受理期限内组织申报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的质量。

    2.报送材料地点:教学办公楼科研处935室。

    联系人:孙育华(内线电话:8485),徐建成(内线电话:8591)。

    附:1.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定点出版单位名单

    2.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

    科研处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