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4-14
各二级学院(系、部)及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组织推荐申报2017年度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7】30号)(见附件)和教育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按时申报,请于2017年5月2日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935室进行审核。
联系人:张金柱 电话:8448
张 鑫 电话:8639
附件:1.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科学技术)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的通知
科研处
2017年4月14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全省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