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正文

    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3-11-25

    根据《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修订)》(黑工程院人字[2012]5号)文件相关规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聘用人员按照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人员管理。

    二、招聘计划

    教学部门教学管理岗位1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2.具有硕士学位(本科学历必须是全日制统招),所学专业与我校所开专业相同或相近;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一)成立招聘工作小组

    由人事劳资处和院系相关人员组成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校纪检委参与并监督整个招聘工作。

    (二)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2013年11月2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黑龙江工程学院应聘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人员申报表》纸质2份、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各时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外语及计算机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反映应聘人员业绩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到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劳资处(教学办公楼1006室)报名,接收纸质材料恕不退还。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3.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者,在资格审核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职能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通过电话方式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四)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等形式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个人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总成绩以百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以百分计算,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考核时间、地点根据具体工作进展情况电话通知或网上公告。

    (五)体检

    体检由校人事劳资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聘用

    按照考核成绩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报校长审批,审批通过后拟聘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履行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执行。(见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劳资处网址:http://www.hljit.edu.cn/Item/4955.aspx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劳资处

    邮编:150050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451)88028905

    附:黑龙江工程学院应聘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人员申报表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组织我省教师参加网络直播培训课程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黑龙江工程学院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