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修订)》(黑工程院人字[2012]5号)文件相关规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聘用人员按照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人员管理。
二、招聘计划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方向)为道桥、建工、岩土等土建类;
3.具有5年以上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工程经历;
4.具有土木工程专业相关的检测或监理工程师证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
四、招聘程序
(一)成立招聘工作小组
由人事劳资处、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相关人员组成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校纪检委参与并监督整个招聘工作。
(二)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25日~2013年3月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黑龙江工程学院应聘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人员申报表》纸质2份、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各时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外语及计算机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反映应聘人员业绩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到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劳资处(教学办公楼1006室)报名,接收纸质材料恕不退还。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3.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者,在资格审核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职能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通过电话方式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四)考核方式
理年采取笔试和面试等形式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个人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总成绩以百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以百分计算,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考核时间、地点根据具体工作进展情况电话通知或网上公告。
(五)体检
体检由校人事劳资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聘用
按照考核成绩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后拟聘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履行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执行。(见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劳资处网址:http://www.hljit.edu.cn/Category_26/Index.aspx)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劳资处
邮编:150050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451)88028905
附:黑龙江工程学院应聘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人员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