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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工程学院聘用合同制人员(定向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2-12-21

    根据《黑龙江工程学院聘用合同制人员(定向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人员(定向岗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制度。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艺术与设计系漆画中心招聘教辅岗位2名。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毕业证、学位证),所学专业为艺术设计专业,漆画方向,有2年以上的漆画创作经历,漆画作品获省级及以上奖项;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艺术设计专业软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一)成立招聘工作小组

    成立由人事劳资处、艺术与设计系、人才交流中心相关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纪检委参与并监督整个招聘工作。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1日至26日

    报名地点:人事劳资处(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人:陈首刚,李金国

    联系电话:88028901;88028895;13936513223

    电子信箱:csgcsg@163.com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聘用合同制人员(定向岗位)招聘登记表》一式两份。

    3.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获奖证书(均需出具原件及复印件)等。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同底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收到应聘材料后对作应聘登记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本人,并安排考核。

    (四)考核

    对应聘人员采取笔试、面试及专业知识答辩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理论基础知识考核成绩占40%,专业知识答辩考核占40%,面试成绩占20%。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提前一周通知应聘人,应聘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身份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考核内容

    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公文写作等。

    2.面试及专业知识考核

    以答辩的方式为主,就相关专业知识对应聘人员随机提问进行考核。

    3.评议

    招聘工作小组在综合应聘人员理论知识和面试考核成绩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确定拟聘人员。

    4.将拟聘人员名单报人事劳资处审核。

    (五)审批

    拟聘人员名单由学校领导审批。

    (六)体检

    由学校医院对审批通过的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七)聘用

    1.聘用:审批通过且体检合格者,由学校人才交流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聘期:首次聘任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且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签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其它相关要求按照《黑龙江工程学院聘用合同制人员(定向岗位)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1.工资。本科生2000元/月;研究生2200元/月。试用期满可根据工作业绩和年度考核情况适当浮动。

    2.福利待遇。为聘用合同制人员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在相关部门建立帐户统一办理缴费,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在其工资里扣除。

    3.每年为聘用合同制人员交纳人事代理费。

    附:黑龙江工程学院聘用合同制人员(定向岗位)招聘登记表

    上一条: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下一条:关于2012年度聘用合同制人员(定向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