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5-31
全院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
黑龙江省社会医疗保险局将对2011年省直医保门诊十四种特殊疾病新增人员进行初审,请符合诊断标准的人员按申报要求将病历等材料于6月3日16:00前送至人事劳资处1006办公室。
联系人:郝 鹏
电 话:88028902
附件1:黑龙江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十四种特殊疾病申报流程
附件2:省直医保门诊十四种特殊疾病诊断标准
人事劳资处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上一条:2011年6月份工资及其他收入情况的说明
下一条:关于转发《2011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文件的通知